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阿旗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提高我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面向区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考、择优招聘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正式编制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阿鲁科尔沁旗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实施方案》及阿旗关于招聘事业人员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疾病预防控制岗位2人,卫生检验岗位2人。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疾病预防控制岗位:2014年7月份毕业的区内外医学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二)卫生检验岗位:2014年7月份毕业的区内外医学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卫生检验或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报考以上职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5.有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
6. 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从科尔沁绿原网(www.kerqi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传真至0476-7212245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阿鲁科尔沁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alkeqqcdc@163.com
2.审核时间
2014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17:00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 审核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局办公室
4. 联系方式
电话:0476-7212245 联系人:王晓丽
(二)报名要求。
1.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填表报名。
2.毕业生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
学籍档案、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4 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
3. 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1月30日前到阿鲁科尔沁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用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符合条件者优先录用。
(一)笔试与专业技能考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阿旗卫生局(主管部门)组织,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招聘单位向旗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为本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时间:由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考试前15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任何一项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都不能进入考核。
6.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阿鲁科尔沁旗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阿旗卫生局与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任何一项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都不能进入考核。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和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划定为60分。高中期间蒙授生总成绩加2分。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者,由阿旗卫生局与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自律意识、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科尔沁绿原网站(www.kerqin.cn)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旗卫生局或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二)阿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阿旗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由旗财政发放。
(三)聘用后,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需具备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聘用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单位负责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回避。
十、本方案由阿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阿鲁科尔沁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